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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機混雜
「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,卻也不能因此得稱義;但判斷我的乃是主。」哥林多前書四章4節
人較傾向判斷別人的動機而不是行動。你大概會聽過政客這樣批評對手:「他不是為窮人請命。」然而,他卻不大願意指出對手在個人道德生活上的缺失。一般人對前者的批評會表示認同或反對,但對於後者的指控,則會視之為缺乏容人之量。
神所說的卻剛好相反:判斷你弟兄的罪行,卻不可判斷任何人的動機[1]。蘇格拉底說:「要認識自己。」保羅說﹕「我並不認識自己。」他指出,他人之所以不能判斷他的動機,原因很簡單,因為連他也不能清楚肯定自己的動機。「如果我不知道自己的動機,你肯定也不會知道。」因此保羅並不審查及判斷自己的動機;他知道在神審判的日子,一切都會被揭露出來。他對白到出自良心,對自我的批判,並不是絕對正確及終極的。他討論的焦點,並不是病態的主觀[2],而是健康地處理來自良心(但不完全)的責難。認識自我[3],比認識已啟示的真理更為困難啊!
哥林多前書第5章命令我們,要根據神的話所啟示的標準,來審判你弟兄那些明顯外在的行為。但當你審判的標準超越了聖經,例如判斷別人的動機,你的審判就是不合理的。當你判斷別人的動機時,便是明顯地超越了合理判斷的界限。
[1] 參考:哥林多前書第4及5章
[2] 見附錄一譯注5
[3] 見附錄一譯注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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